谁动了我的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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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定格在2007年1月1日零点,广州正式不准摩托车上路.经过阵痛后才恢复心情写些东西纪念下,已经没心情再骂人了,上几张相吧.



可怜我不爱车啊,现在已经不知道在哪个角落了。



哪怕再好的车,现在都要贱卖,原先50000的车,现在才2000成交,而更多的1000多就有了。



未到1月1,已经好多大规模的扫荡了,交警成为大家最讨厌的人物,特别是在城中村,村民都以摩托作为交通工具,谋生工具,现在禁止了,民众怨声载道。



最可怜我们这些供不起汽车,又需要跑来跑去的人,没有摩托的日子真可谓度日如年.举个例子,无聊的傍晚开车去鱼珠或者长洲到看下日落吹下海风,以前15分钟就到了,现在就得坐上45分钟的公共汽车.来回程下来,已经花多2倍的时间,多冤枉啊。



没摩托的日子,只能骑自行车了,家人笑道,生活水平一下子回到了80年代了。



市政府的决策好多人的不敢恭维,摩托总跟不好的东西挂钩了,什么双抢,占道,废气之类.其实跟这个社会的整体素质有关。但这得花时间去教育,去培养人们的各项意识,而不应该一禁了之。人家西方发达国家也是花好多年才孕育了文明的社会,俺们国家就要特殊,就要中国国情,TNND。



当然,摩托驾驶有好多不足的地方,例如乱穿插,废气多,事故多。但我想,如果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勤执勤执罚,总比禁止好。



禁摩后,更多地乘坐公共汽车了,俺住的地方虽是乡乡郊,但公路是国道,而且是通往市区的唯一公交路线,也有10多条线路可搭。不过一但要去其它偏僻的地方,就惨了,转上几趟车,花费N倍的时间.出行办事,得腾出好多时间来应付交通,没意思。



下午2时许,在石化路口附近有人查摩,一辆搭客摩托见状不妙赶紧溜走,有治安员开车去追,突然两辆车都倒地;警民关系能不恶化么?
涉摩事故的血腥,擒拿黑摩的危险,今天起,伤痛能否随着禁摩的正式执罚而真正成为历史?



按照规定,未满10年按照摩托车购买时的实际价钱(以该车在车管所存档的购车发票为准)减去摩托车使用期间平均折旧的差额计算补偿金;已满10年未满13年则按提前每月35元标准计算补偿。
与其报废换回几百元,我不如把车摆在家里,有空就按下喇叭逗逗湾仔,听下发动机的呼呼声也开心。



如果你的爱车被切割成这样,你能没有反应么?当电视上看到有人大呼禁摩的好后,我真想走前去揍她一顿。



拉完一天的客以后,租俺旧屋的小赵准备晚上把伴随了自己三年的摩托车拿去回收点报废。小赵已经买好了火车票,三天后将坐上回乡的火车。 “元月1日开始,每天都有兄弟改行。我已经是这一带最后的一批了。”看着自己的摩托车,小赵眼中流露出无限留恋。



今年50岁的广州人老张在肉菜市场卖菜10多年了,平时每天凌晨4点多,他就会带上3个大菜筐,开着摩托去近郊批发蔬菜,每个菜筐装上100多斤蔬菜,车子一次就可以载回几百斤蔬菜,足够老张和老伴从早上卖到晚上收摊。但现在没车了,难道要骑自行车啊,那可要走3趟才行。



这个城市,大概只有警察才有权驾驶摩托车了。



摩的的消失,估计的士大哥是最高兴的了。



连反应迅速的村治安执勤都不能用摩,真系万一发生意外,只能靠自己了,也别太指望警察能快速帮到你了。



“摩托车停放点”这块牌子成为记忆了。



如果禁摩后,出现这样的通畅的画面,哪真的有可能么?



就要离开摩托车了,昨天17时许,村口,搭客仔们将摩托车整齐地摆放在人行道上。与不久前的火爆场面相比,多了几分夕阳西下的萧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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